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政教督室[2020]8号)精神,2020年7月8日9:30在学院展览中心报告厅召开了学院2020年度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工作布置会。学院党委书记王忠诚,党委副书记、院长于宏国,党委副书记陈秋鹏,副院长佟海军及学院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绩效管理部主任王振家主持。
院长于宏国讲话
绩效管理部主任王振家部署评估工作
会议第一项议程王振家主任从评估领导小组、评估工作任务、评估工作安排、评估工作要求四个方面对2020年学院评估工作方案进行了全面解读,重点部署了评估数据填报、调查问卷填写、自评报告撰写工作,并结合2020年高职院校评估数据采集项说明、评估数据表来源参考以及评估指标,对2020年度评估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他强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研究评估指标体系内涵,深入理解指标内涵实质,注意数据填报时间节点、数据表间校验关系、数据与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和高基报表数据的一致性,按时、准确、高效完成评估数据采集,高质量完成自评报告撰写。
会议第二项议程于宏国院长发表讲话,首先,于院长对高职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工作进行了介绍,他指出,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是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一项针对高职院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水平的评估检测工作,是我国教育实行“管、办、评”分离的重要举措。评估工作对全面了解高职院校办学情况,引导高职院校充分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加强内涵建设,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提高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能力,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适应行业发展需要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其次,于院长对学院2020年度评估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一要高度重视,按照学院总体部署,高质量完成评估数据填报、调查问卷填写、自评报告撰写;二要加强学习,精准把握评估指标内涵,科学规范准确填报数据;三要通力配合,资源共享,协同合作完成任务;四要明确责任,加强审核,层层负责,确保学院评估工作圆满完成;五要对标工作,分析数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我院适应社会需求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学院社会声誉。
(绩效管理部 郑晓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