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我校黄海汽车工程学院38名学生走进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庭审判现场,学习观摩了一场生动深刻的法庭审判。
今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12月也是法治宣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我校师生的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推动全校师生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在我校营造浓厚的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氛围,我校联合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12•4国家宪法日走进法庭”普法活动。参加活动的有思政部宁云涛主任,课程组组长刘丽果老师,思政部于美玲老师,黄海汽车工程学院17714洗车检测与维修专业班的38名同学。
12月4日早上8点30分,同学们列队整齐的来到鸭绿江畔的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门前,槐福鹏法官热情接待了我校师生。此次庭审为公开开庭审理,首先同学们携有效身份证件有序接受安检,大家紧张的神情表现出对法庭的敬畏。接下来同学们安静有序的来到法院三楼的第一法庭,刑事审判一庭,大家屏住呼吸,赫然在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徽,大家顷刻间感受到法庭的肃穆与权威。同学们陆续坐好后,槐法官着重强调的法庭的纪律,例如不允许在法庭开庭期间随便走动喧哗,禁止庭审期间拍照录音上网等行为。同学们积极配合,认真旁听了庭审过程。 上午10点30分,审判长正式宣布开庭,本次案件审理涉嫌跨国走私毒品的重大案件,首先由审判长核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情况,接下来告知犯罪嫌疑人有申请法庭人员回避的权利,之后由公诉人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王喆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接下来由两名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在这一步步的庭审环节中同学感受到了我国的司法程序合法性正当性,感受到法律的权威性。
在庭审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次学习旁听法庭审判的活动收获颇深,补充了自己的法律知识,了解到犯罪嫌疑人也有其正当权利是不容侵犯的,如请求法庭人员回避环节,身临其境的感受到依法治国的理念,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些老师也是第一次走进法庭现场,感受到一种庄重的法律氛围,看到犯罪嫌疑人流下悔恨泪水的那一刻,师生一致认同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维护法律权威,远离违法犯罪行为。
“走进法庭观摩学习很深刻、很有必要,一方面丰富教学内容,另一方面提高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希望同学们多多走出校园,走进法庭,与法院建立定期观摩学习机制,并派出法官走进校园为我们师生举办模拟法庭等生动实践活动,让广大师生感受到我国司法程序的合法性与正当性,进行普法宣传活动。”我院的领导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邀请。
活动现场
师生合影
(思政部 于美玲)